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 规划名称:《上海市青浦新城工业区部分单元规划》;《上海市青浦新城盈浦、夏阳等街道部分单元规划》;《上海市青浦新城重固镇部分单元规划》;《上海市青浦新城赵巷镇部分单元规划》等;
2.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 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4. 规划四至范围:东至向阳河、油墩港、通波塘;西至青赵公路、外青松公路、油墩港;南至上达河、公园路、沪青平公路;北至沪常高速、秀横路、章泾江。
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7日止
6.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7.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2)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工
邮寄地址: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联系电话:021-64085119-3327
电子邮箱:767338632@qq.com
传 真:021-64758279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