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4-12-19
沪科〔2012〕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领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导师资格,且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二、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项目依托单位须在2009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且应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本年度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也可以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申请者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四、2012年度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将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建设,重点支持国家、部委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优秀科技人才;大力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中的优秀科技人才;鼓励高校研究院所科技人才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五、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含优秀学术带头人或B类,含优秀技术带头人)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六、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2年度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1、优秀学术带头人:项目依托单位(以法人单位计)遴选后的项目申请数量一般不超过2009-2011年获得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含优秀学术带头人)项目数总和,不足2项的可申请2项。
  2、优秀技术带头人: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七、按照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程序: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网上评审通过者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见面会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八、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 www.stcsm.gov.cn )填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人才计划课题申请书》, 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县)审核。所在单位(区县)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
  九、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项目,在申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在填报申请书“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时,请填写依托企业相关情况而非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情况,并在“单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中填写“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申报企业类优秀技术带头人”。
  2、在填报申请书“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表”时,请在第九条“项目概述”一栏中增加对本课题与依托单位主营业务之间关系的阐述和说明;并在第十条“所在单位及部门具备的研发条件及申请人所在研发团队单位情况”一栏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
  3、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时,除申请书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与项目依托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依托单位股权书的复印件,且须经依托单位验证并加盖公章。
  4、所有书面申请材料由依托单位负责汇总报送,在填报《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时,对于此类项目请在备注栏里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
  十、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 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
  十一、网上填报时间为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3月26日24:00时。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 www.stcsm.gov.cn ),进 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十二、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同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2份。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至3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