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高技能人才补贴
一、申请对象
第一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等国家级荣誉的本区高技能人才。
第二类: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等国家级荣誉的本区高技能人才。
第三类:获得“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等市级荣誉的本区高技能人才。
第四类:获得“上海市技术能手”、“上海市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上海市首席技师项目”带头人等市级荣誉的本区高技能人才。
第五类:获得“青浦区技术能手”、“青浦区技能人才培育贡献奖”、“青浦区首席技师项目”带头人等区级荣誉的本区高技能人才。
二、补贴标准
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
一、申请对象
■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由本区选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综合性)且获得金、银、铜、优胜奖,代表国家、本市参赛的本区高技能人才(含选手个人、专家教练团队)。
■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由本区选送参加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综合性、区域性)且获得金、银、铜、优胜奖,代表本区参赛的高技能人才(含选手个人、专家教练团队)。
■青浦区职业技能大赛:在由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区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的高技能人才。
二、奖励标准
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一次性给予国家、市级1:1的配套奖励。如国家、市级未给予奖励,按区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三级(高级)及以上金牌项目奖励标准(10000元)给予奖励。
■青浦区职业技能大赛:
三、职业技能等级提升资助
一、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补贴
1.适用对象:经市人社部门备案通过成为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本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院校。
2.补贴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评价工作资助。
二、职业技能等级提升补贴
1.申请对象
(1)组织实施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组织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的本区企业:
(2)组织实施职业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组织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的本区区域内高校、职业院校;
(3)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或设立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4)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本区劳动者、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补贴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校、机构,按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际人数一次性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2)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个人以及毕业学年学生,一次性给予技能成才补贴。补贴标准为:高级工(三级)10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
(3)对设立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给予补贴:
高级工(三级)项目最高2万元一次性补贴
技师(二级)及以上项目最高3万元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