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房管局,市、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 为落实《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沪住建规范[2018]1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实施网签。 为确保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有效衔接,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时,对于符合网签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收取网签合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补充操作口径
2、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